【第二次拍卖】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11层3户房产

2018-12-11 15:30:51来源: 淘宝网司法拍卖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11层3户不动产的公告(第二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海门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2日10时至2018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11层3户房产。[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22808号,建筑面积:263.12平方米]。其他信息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582.4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此价款为议价,未经评估)

拍卖程序(两轮):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一次变卖。本次拍卖流拍的,则进行下一次拍卖,如再次流拍将进行变卖;任一阶段成交的,则后续程序自动取消。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品情况详情咨询电话——0513-69886151(承办人)、69886150(书记员);拍卖品开拍前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预约申请看样,逾期不候,申请看样电话0513-69886151。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以实物看样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办理拍卖标的即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负责腾房与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收回。

另注意:①须亲自实地看样,照片仅供参考;②竞买前应向不动产登记机关了解,拍卖标的物初始登记时间(含土地使用年限),核对拍卖标的物性质、面积等;应向税务局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流程等要求;③应提前到物业管理、水电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前是否欠费;④如有申请E拍贷购房的意向,应在竞拍前亲自前往中国银行海门支行咨询E拍贷的流程、贷款额度、贷款条件、银行受理E拍贷申请至银行贷款发放的时间,务必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价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咨询电话:0513-82214731(盛经理)。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交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在过户时先行垫付,后凭权属部门开具的应由被执行人交纳的发票到法院领款。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或违法违章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处理(或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在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逾期申报,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门市支行,账号:10720101040567898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因上述第九、十项而致法院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除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外,本公告须知等其他内容由海门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3-68902159

拍卖标的物情况咨询:0513-69886151(承办法官)、69886150(书记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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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将在海门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11层3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11层3户房产, 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22808号,建筑面积:263.12平方米。其他信息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582.4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此价款为议价,未经评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当地的相关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因前述条件不适格,导致拍卖不能成交或产生的后续一切问题,由竞买人承担。

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与受托人一起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海门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亦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海门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应有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院对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作了说明,未知的瑕疵或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以实物地看样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海门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门市支行,账号:(10720101040567898 )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

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因竞买人之过错导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对竞买资格、竞买条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例如限购政策)或法律禁止竞买的人员情况及需贷款的相关事宜应事先尽好审查义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的后续问题,由竞买人承担。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0513-69886151(承办法官)、0513-69886150(书记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执行依据(2017)苏0684民初1369号调解书.doc

标的物位置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香港西路63号

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582624524065.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2.304c4cda6iSk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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