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4号6栋2单元102户

2020-07-31 09:30:03来源: 阿里拍卖

 
竞买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4号6栋2单元102户房屋的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31日10时至2020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4号6栋2单元102户,房屋建筑面积84.8平方米。详见财产调查表(本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与本院予以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评估价值计2477739元。

起拍价:1734417.3元

保证金:34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增价幅度:8000。

二、竞买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时间与方式:至2020年7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人: 李法官  0532-81606292

2、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疫情期间不组织集体看样,请提前联系自行看样。

 3、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制定账户,汇款请备注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0532-81606292李法官;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0532-81606292李法官);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拍卖成交付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4、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被执行人季晓青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五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法院黄法官(联系电话0532-81606292)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授权,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税费负担、学区情况的咨询:过户涉及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上述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学区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7、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材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房管、国土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房管、国土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双方依法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202081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行,

账号:3805010104001965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权属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2-81606532

法院咨询电话:0532-81606292

法院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9日

 
尾款支付说明
 
线上支付截止 按竞买公告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
尾款支付方式 查看竞买公告中的说明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负责,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特别关注拍卖公告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权属、外观、结构、设施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请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为车辆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无违章记录。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拍卖公告中说明的方式缴纳,请认真了解拍卖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拍卖公告中规定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可能存在标的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交纳不积极或不能交纳的情况,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可以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应承担的税费,但需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交纳手续,持发票从拍卖价款中扣减,逾期由买受人垫付并向被垫付人另行主张权利。

由于有的拍卖标的物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变更条件,或拍卖标的相关税费数额不明确,为利于案件的高效执行,拍卖公告中可能明确注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或提前咨询执行法官。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2-81606510

法院咨询电话:0532-816062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十九

 
标的物介绍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4号6栋2单元102户房屋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鲁0203执2000号
房屋产权证青房地权市字第109922号
土地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季晓青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1月8日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住宅
是否已腾空否,有住户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需竞买人自行落实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抵押权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香港中路支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84.8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1998年竣工
装修情况有装修
房屋户型2室1厅1卫
房屋楼层1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
其他介绍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2477739元
费用总价竞买人自行查询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按:以下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以下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标的物位置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
宁夏路274号

相关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22129210302.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2bc02aa3Xmz4Ag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