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蔡昌平书法作品一组(S056)
2020-04-23 16:44:04来源: 阿里拍卖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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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关于蔡昌平书法作品一组(S056)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26日10时至2020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2,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蔡昌平书法作品一组(S056)。议价价值:2080元,起拍价:1456元,保证金:150元,增价幅度:30元。
注意事项:鉴于标的物的特殊性,本院对其真伪难以鉴定。竞买人一旦取得标的物后,标的物真伪和品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己承担,本院对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及委托他人竞买的申报期限:应于2020年4月19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委托关系或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委托或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八、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九、物品交付:本批次标的物交付方式为顺丰保价到付(到付费用可能较高,具体收费标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顺丰快递),请买受人将成交确认书、尾款缴付凭证截图或照片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微信账号:18072855117。如未提供相关材料,不予邮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默认交付方式。请竞买人填写联系方式时务必确保准确且确认本人签收,因买受人地址与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15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0年5月1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北固支行,账号:10313401040005565,请注明拍卖余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公司:北京正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热线:18072855117
咨询电话:0511-85319367(曹)、18796000220
监督电话:0511-836869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20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5166/rm_qindex.shtml?spm=a213w.3065169.0.0.aauTJv&file=rm_qindex.shtml)上查询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〇年四月十日
尾款支付信息 线上截止时间 支付方式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0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2,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0年4月19日前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4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按照法院要求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
十、物品交付:本批次标的物交付方式为顺丰保价到付(到付费用可能较高,具体收费标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顺丰快递),请买受人将成交确认书、尾款缴付凭证截图或照片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微信账号:18072855117。如未提供相关材料,不予邮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默认交付方式。请竞买人填写联系方式时务必确保准确且确认本人签收,因买受人地址与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36869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11-85319367(曹)、18796000220、18072855117。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蔡昌平书法作品一组(S056)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法院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陈某 |
拍品现状 | 以实际状况为准 |
权利限制情况 | 无。鉴于标的物的特殊性,本院对其真伪难以鉴定。竞买人一旦取得标的物后,标的物真伪和品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己承担,本院对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提供的文件 | 1、《成交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 品 介 绍 拍品介绍及瑕疵情况:拍品以现场实物为准,请各竞买人慎重参拍。 作者介绍:蔡昌平,字山笛,号芙蓉山人,1956年生,本科学历,浙江乐清人。现为中国书画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画鉴藏》杂志总编,《中国书法研究》杂志常务副主编,北京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艺术顾问,中博艺术馆馆长,浙江省中国文化研究会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铎故里书画院名誉院长。 注:以上简介来自百度百科,仅供参考,本院未作审查。 |
标的物位置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北区江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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