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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36号10号楼101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8-04-17 11:05:18来源:

拍卖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2610时至20182710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3610号楼101户房地产。详见财产调查表(本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跟本院予以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160202民初7059号民事调解书

 

起拍价:7296240元,保证金:72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36000元。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2018131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电话:0532-80880916

 

2、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预约并统一前往看样,看样时间:2018131日上午九点至十一点,集合地点位于该拍卖房产地址。联系电话:0532-80880916)。

 

3、拍卖成交后的流程: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80880916刘法官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0532-80880916刘法官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拍卖成交付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4、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被执行人都书凯、秦继志、孟凡华、青岛盛华巨能源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五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法官法官(电话0532-80880916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6、税费负担学区情况的咨询:过户涉及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均由买受人负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学区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公司、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7、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5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22224:00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账号:3802040104002296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0880916,承办法官电话:0532-8088091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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