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不是我们的态度,“行动”才是我们的主题 - 金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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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不是我们的态度,“行动”才是我们的主题


案件背景:

       被执行人陈某某因经营需要,于2013年8月29日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借款10万元,期限为一年。截止2015年3月9日,被执行人陈某某共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偿还了利息3.6万元。后申请执行人将陈某某及其妻子张某诉至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其借款本金10万元及剩余利息。

审理结果:

经阜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妻子张某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

于2015年5月9日前偿还2万元;

于2015年10月1日前偿还2万元;

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

于2016年5月1日前偿还3万元。

后续发展:

       被执行人于2018年8月1日前分期共偿还5万元,此后便失去联系。9月10日,阜宁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电话。张某某提供了陈某某目前居住场所的相关信息。为了能够尽快帮助申请人执行成功,执行干警们连夜出发。

       

        9月11日清晨,此时外面的天蒙蒙亮,执行干警们在被执行人家外观察其动向,见屋内灯亮,立即去敲门。然而事情发展的并不顺利。执行干警们进屋后,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身影,原来陈某某见法院干警上门,立即从二楼跳窗而逃。此时,执行干警们在屋内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妻子张某及其女性亲戚,两人以身上未穿衣服为由,躲在卫生间内,拒绝执行。身经百战的执行干警们,并没有因此而束手无措,他们派出女性干警和被执行人沟通,斡旋几番,两人从卫生间走出。被执行人张某态度强硬,仍然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告知其拒执的严重后果以及拘留期间对其生意的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最终同意还款。


       

       当日被执行人现金还款12400元,微信转账给申请执行人2600元,共计还款15000元。剩余债务于2019年5月1日前还清。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张某在和解书上签字,一起纠葛多年的案件终于和解。

       每一个案件标的数额虽有大有小,但对执行干警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重要案件,只要有一点执行线索、执行可能,不论距离多远,花费时间多久,他们都可能披星戴月、奔走千里,迅速开展执行。

法官寄语:

在执行干警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同时

每个申请人、群众也都是执行的助力军

我们诚挚呼吁

申请人和群众多为法院提供

执行线索!!!

您的每一次线索的提供,

都可能促成一个案件的成功执行

可以为诚信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决胜执行难

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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