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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暖心!千元案款送家中

  本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95岁的刘老太,早年间老伴就去世了,她独自拉扯大四个孩子,人到暮年,三个女儿嘘寒问暖,十分孝敬,老人很是欣慰。

  但唯独作为老大的儿子让老人想起就满腹心酸,这几年来,老人的儿子一直以自己已经七十多岁,无劳动能力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即便是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被送到养老院,他仍拒绝为老人支付相关费用。无奈的刘老太在三个女儿的支持下,一纸诉状将儿子起诉到莱西法院。

  最终,莱西法院判决被告每年付给刘老太赡养费2200元,于每年的630日、1230日前分两次给付清结。判决生效后,因老人的儿子仍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刘老太申请对其强制执行,要求其支付上半年赡养费1100元。

  莱西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后来,执行员对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司法查控,最终发现被执行人妻子名下有数万元存款,于是执行人员果断从该账户扣划案款1150元(含执行费50元)。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案款第一时间送到了老人的手里,老人的儿子也表示今后一定按期支付老人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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