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离婚调解书过户房产 这对老赖夫妻“玩”大了

2018-10-29 10:15:04来源: 半岛都市报

  李沧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情况考核保持全市法院第一名

  哥哥嫂子借钱还不上“人间蒸发”了,作为借款合同担保人的妹妹王某某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她也成为被执行人。当李沧法院的执行法官查到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时,却发现王某某和其丈夫被另外一家法院调解离婚了!是事有凑巧还是另有隐情?经过一番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这对夫妻为了规避执行竟然委托中介伪造了法律文书!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案,而涉案房屋也被法院依法查封。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后,李沧法院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决战决胜。目前,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情况通报中,李沧法院连续保持全市法院第一名,并进入全省法院前二十名。

■蹊跷的离婚调解书

家住李沧区的王某是一名小企业主,在经营他的服装生意过程中,经常向生意伙伴张先生借钱周转,每次也都按期还款,双方合作一直不错。2016年,王某看到网上有一则机器设备折旧出售的消息。为了扩大再生产,他决定买下这套设备。由于资金不够,王某再次向张先生提出借款的请求。由于王某一直以来有借有还,这一次张先生也没有多想,就凑钱借给他100多万元,另外40万元又找别的朋友凑了凑,总算凑够了买设备的200多万元。

很快到了约定还款的日期,这一次,王某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还款,当被张先生追问时,他说自己是被卖设备的外地人骗了,自己现在实在拿不出钱。张先生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李沧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王某依然没有依法履行义务,张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沧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孙海翔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中发现,王某夫妇为了躲债已经离开青岛,名下也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过,王某这两笔借款都有人担保,基本都是他家的亲戚,其中一百万元那一笔的担保人是他的妹妹王某某,其名下有财产。”为了尽快执行,孙海翔和同事决定查封王某某名下房产,谁知却发现了意外的情况。

“我们去查封的时候才知道,王某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期间和其丈夫在别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已经给他们出具了离婚调解书,而且房产已经过户到了她丈夫的名下。”孙海翔说,这个离婚调解书出现的时间很蹊跷,引起了他们的怀疑。“当我们仔细看这份调解书的时候发现了问题,调解书中的语言表述和盖章等都明显和法院正规调解书有出入。”经过向这家法院核实,孙海翔了解到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该法院根本没有受理过这起离婚案件。王某某提供的离婚调解书是伪造的!执行法官随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依法查封了这套涉案房产。

■家人劝解执结腾迁案件

2016年11月,栾某向陈某租赁了位于李沧区虎山路附近的一处房屋,独自居住。租约到期后,栾某因故不续租约亦不腾房。无奈之下,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栾某返还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栾某已年过六十,多年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发时行为不受控制,可能影响执行实施。

为妥善执结案件,避免栾某受到刺激,执行法官多次到社区走访了解,得知栾某有一个儿子李某在苏州打工。在与李某取得联系后,李某表示,去年以来,曾多次返回家中,劝母亲搬离涉案房屋,但因为母亲精神状况时好时坏,工作一直没做下来。鉴于栾某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一边耐心说服李某回青岛配合工作,一边积极与医院、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沟通协调,充分做好强制腾迁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当天,按照既定方案,执行法官与李某及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医院等有关人员准时到达现场。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劝说栾某,告知相关法律后果,栾某仍拒绝履行义务。9点30分,强制腾迁程序启动。执行法官找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栾某情绪激动,用家具和身体抵住房门,并扬言手中有刀。考虑到栾某安全,执行法官缓缓将房门推开,执行法警立即冲进屋内,第一时间拿走菜刀、暖瓶等危险物品,及时关闭窗户,封住厨房。同时,李某与居委会、业委会有关人员一同做好栾某的情绪稳定工作,使栾某情绪逐渐平复下来,未再有过激行为。执行法官迅速将房屋内物品打包装车,交由李某保管,最终栾某由李某接走。

■近三年执行案件执结率90.15%

记者采访了解到,李沧法院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198件,结案4878件,结收比93.84%。2018年,实际执结率59.61%,执行标的到位率53.01 %,终本率21.90%。“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体系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5.62%、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化解率100%、2016-2018年执行案件执结率90.15%,全部达标。

今年3月29日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后,李沧法院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发起总攻,决战决胜,坚决打赢“莫斯科保卫战”。目前,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情况通报中,李沧法院连续保持全市法院第一,并进入全省法院前二十。

据李沧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明好介绍,李沧法院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配合,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已判决4案4人,另有7件正在查办当中,形成有力震慑。盯紧民生重点,开展“春雷”“夏雨”“秋风”“冬暖”等系列行动,执结民生案件1700余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活动,常设执行值班“110”,接报处置“零延迟”,共拘传“老赖”381名,司法拘留112名,曝光失信名单9批1181人次,限制852人次购买机票、动车票、高铁票,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工作中,我们严控流程节点,跟踪关键环节,严限办案周期,超期不结换人,结案平均用时98.99天。”刘明好介绍说,执行局实行网上随机分案,工作全程留痕,执行案款“一案一帐户”,司法拍卖全部上网,现已发布101件,成交28件,成交金额9689万余元,标的物成交率27.72%,溢价率14.1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近1450万元。

  ■近三年全国法院执行到位金额4万亿元

10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执结1693.8万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120%和76%。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截止今年9月,全国法院累积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万例,共限制1463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32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目前,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显示,三年来,人民法院在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强化执行管理、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及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效,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报告强调,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也到了推动长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窗口期。下一步,全国法院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半岛记者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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