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决胜执行难:青岛市即墨区23部门联合下文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2018-08-23 09:05:22来源: 青岛中院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关系到社会诚信的最终建立。执行难是各种矛盾纠纷交织叠加的结果,成因复杂,涉及面广,需要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

为贯彻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实现即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效惩戒,今年7月9日,即墨区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通过了即墨法院提交的由即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市国土和房管局即墨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即墨市支行、银监会即墨办事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23个部门联合制定的《青岛市即墨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日前,该《实施细则》已由23个部门完成联签,并正式印发实施。《实施细则》对联合惩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23个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从机制制度建立、组织人事审查、资格评选以及不动产、金融、税务、市场、教育等多个领域、多个层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通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切实推进“诚信即墨”建设。

《实施细则》规定成立即墨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成员单位建立起常态化运行机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按时参加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密切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实现与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细则》的联合签发与实施是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执行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