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酷热三伏天 执行进行时

2018-08-16 09:15:17来源: 胶州法院

骄阳似火,烈日当头,自入伏以来的胶州,气温一直居高不下,小城的每个角落都能感受到咄咄逼人的热浪,但炎热的天气丝毫没有击退胶州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在这最热的天气里,胶州法院执行局如往常一样,多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形成良好的震慑效果。

7月份至今,胶州法院共开展集中行动11次,拘传26人,拘留4人;执结案件122件,和解28件;执结标的额803万元。

听说要坐牢  立马就怂了

2011年,张某与胶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张某按照合同约定给开发公司提供钢材,开发公司首次给付张某139万元钢材款后,以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向张某偿付剩余钢材款。无奈之下,张某将其诉至法院。胶州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胶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张某剩余钢材款和违约金共计180万元。因胶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先后多次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立刻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14套在建房屋。但因所查封的房屋均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无法处置,且被冻结的账户中也没有资金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经过执行干警调查走访,发现每冻结被执行人的一个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就开设一个新的银行账户,账户中有大笔购房款存入,然后立即转出。胶州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该行为已经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在证据准备充足后,执行法官最后向被执行人发出通告,“如果你方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听说要判拒执罪,还会坐牢,立马说要还钱,并在第二天到法院就案款数额进行协商。8月8日,被执行人将所有案款转入指定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邻里争执伤人  法院终解心结

2015年4月,胶莱镇某村原告王某与邻居被告刘某的儿媳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某用铁锨打在刘某儿媳妇的头部,刘某见儿媳妇受伤,遂将王某拽倒在地上,朝王某踢打,导致王某右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底,刘某刑满释放后,刘某与王某对医疗费等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原告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鉴定机构鉴定,王某伤情构成伤残十级,胶州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判令刘某偿付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刘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刘某任拒绝履行义务。

8月9日,执行干警一行趁着天还不太热,清早5点左右就赶往刘某家中,将尚在睡觉的刘某带回法院。来不及吃饭,法官立即对王某、刘某展开调解工作,通过长时间的沟通谈话,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王某也承认自己也有过错,望着双方都承认自己的错误,执行法官立即以邻里关系入手进行调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嘛....。”终于,王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刘某向王某偿付2万元执行款,案件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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