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即墨法院依法强迁一处执行拍卖房产

2018-08-14 12:43:44来源: 青岛中院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推进蓝色风暴执行行动,对位于即墨区鹤山路一处被执行人拒不迁出的拍卖房产进行强制腾迁。

  被执行人刘某于20158月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原告于某诉至即墨区法院,即墨区法院依法判决其偿付借款及利息。后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付义务,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即墨区法院依法委托对涉案房产进行了拍卖。刘某以房屋评估价值过驳回异议后,即墨区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告知其异议被驳回后的救济方式,后刘某未提出相关诉求。2018619日,即墨区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告知书,告知其尽快履行腾退义务,逾期将依法进行强迁。截至731日,刘某仍未腾退该房屋。低为由,向即墨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后被依法驳回。

  近日,即墨区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到达执行现场,经多次敲门呼喊,涉案房屋内均无人回应,执行干警遂在各方的见证下撬开门锁入屋强迁。执行干警破锁进门后,发现屋内无人居住,家具物品均已腾空。法院经对现场检查及拍照记录,将这处被强占一年多的被拍卖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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