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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做老赖?以后找工作都难!省市两级法院发通告征集老赖线索

2018-05-15 13:29:18来源:

  成为“老赖”会有什么后果?银行卡、支付宝被查扣;出门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名下汽车不能上高速,孩子上私立学校也受影响……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能否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是一个关键环节。2017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国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2018年,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将陆续开始进行第三方评估。5月8日,山东省高院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通告》,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出境和从事特定行业等。5月10日,青岛市中院也发布了《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即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前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青岛两级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也加快了他们寻找“老赖”的步伐。

出一趟差,四天跑六个城市


   4月24日早上7点,刚从位于东海东路99号的法院出发时的周新喆,还没预料到未来几天将上演一场与时间赛跑的”速度与激情”。

   这次出差的第一站是滨州市,驱车四个多小时,中午时分,周新喆和书记员到达了滨州中院执行局。尽管快到下班时间,周新喆还是和滨州中院执行局法官抓紧时间协调了一起案件的案款分配情况,当天下午,他又来到滨州市一家银座超市,对被执行人的租金进行扣留。这些工作结束的比较顺利,尽管天色已晚,他们还是决定开车上路,赶往下一个目的地。当他们赶到德州市宁津县时,天已经黑了。

   4月25日早上,上班时间一到,周新喆就和同事赶到了宁津县国土局调取被执行人名下土地、房产的档案,并到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要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是否有租赁或者其他的查封情况。”周新喆说,这些固定资产的产权人欠银行2000多万元,他们勘察清楚之后将进行评估拍卖。

   一上午的工作结束了,没有顾上吃饭,他们就匆匆上路,驱车赶往济南。4月底的济南,中午30℃的气温已经让人提前感受到夏天的滋味。周新喆顾不上休息,就赶到了长途汽车站。接下来的行程他们要乘坐长途汽车,前往菏泽曹县。4个半小时的车程,令他们疲惫不堪,但第二天的工作行程和材料还等着他们熟悉和整理。

   曹县的房管局、国土局、档案馆、不动产登记中心分散在城市的不同地方,4月26日一上午的奔波,周新喆完成了所有涉案档案的调取工作。匆匆吃过午饭,他们到达查封土地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张贴公告。公告的内容是提醒其他权利人来申报权利,以便法院在处置时有所区分。

   4月26日傍晚正准备返程的周新喆接到了院里的电话,通知他赶往安徽省合肥市处理另外一起案件。在处理完这起案件之后,因为临近五一小长假,火车票都已经买不到,27日傍晚,周新喆他们只好从合肥乘坐长途汽车赶到南京,从那里买票回青岛。四天跑了六个城市,基本上没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周新喆笑称自己这几天是在和时间赛跑。

千里之外执行回四台挖掘机


   周新喆到安徽合肥要处理的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青岛一家生产挖掘机的重工企业,被执行人是安徽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设备公司),机械设备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挖掘机等大型设备,但2014年这家公司从申请执行人处进的一批机器还欠了近百元的货款,还有四台样机一直无偿使用没有归还。案件判决后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查了十几个账户只查到了十几万元,这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那四台挖掘机样机被机械设备公司放在安徽的一个建设投资市场保管。4月19日,申请执行人公司的工作人员共5人到达了这个投资市场,在先行垫付了保管费之后,市场管理人员依然不放行。

   4月27日上午11时许,经过一上午的奔波,周新喆和同事终于赶到了合肥的这个市场。在说明了身份后,对方依然百般阻挠,一开始要看法官工作证,随后还要求复印,之后又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协商了五六个小时,对方坚持不让拉走挖掘机。周新喆经过向执行局领导请示,向对方下达了处罚通知,当市场管理人员看到法官要动真格的了,这才认错并放行。申请执行人当天雇了3辆拖车将4辆共价值两百多万元的挖掘机运回青岛。

  “在外地执行遇到阻挠等情况是常有的事,毕竟是在外地,很多情况都不熟悉。”周新喆的遭遇其他法官也遇到过。

   青岛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刘常青是位“老执行”,他告诉记者,为了执行出差,“基本上全国都跑遍了,最远到过青海的无人区”。据了解,青岛中院执行局立案的标的在3000万元以上,而执行的标的物也是分散在全国各地。执行二庭的法官们在北京的闹市区查封过房产,也在青海的隔壁荒漠上找过人。

   据了解,2016年2月底,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功能上线,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冻结,甚至扣划。之前几个月都查不清楚的账户,现在几秒钟就能在电脑屏幕上一览无余。然而,执行工作面临的是无数个未知,有时在电脑旁通过财产查询系统一下子就能查到,顺利冻结和查扣,有时候千里奔袭却无功而返 。

          

出价147次,一套房溢价100多万成交


   5月8日上午10时28分,青岛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于江涛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截图,并配文:出价第116次。这是正在进行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

   这次拍卖的是位于青西新区的一处房产,房屋面积167平方米左右,起拍价135万元,拍卖共有11人报名参加,4977人围观。拍卖一开始,竞买人就竞相出价,每次加价的幅度是6500元。从起拍价开始,不断加价,拍卖也因此演示了120多次。最终,第147次出价的卢先生通过竞买号X4497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2396500元。无独有偶,在5月8日上午,还有其他几套房产在网上司法拍卖,均溢价成交,另一套同样位于青西新区的房产在出价97次之后成交。

   “从一开始觉得陌生到现在得心应手,司法拍卖已经真正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于江涛告诉记者,一年多的时间下来,当事人对此越来越认可,不少标的溢价成交,解决了案件标的物变现难的问题,对案件的顺利执结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3月2日10时许,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以南、金沙滩路北侧以及金沙滩路南侧青岛东海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六宗土地司法网拍经过3轮出价一拍顺利成交。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36858118(玖亿叁仟陆佰捌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捌元),这一价格刷新了青岛法院司法网拍成交额的新高,同时也是截至目前为止山东全省法院司法网拍单笔成交额中的最高额。截至2018年3月2日,青岛两级法院司法网拍的成交额近40亿元,成交率83.89%。

“金法媒”信用曝光台助力解决执行难


   网络司法拍卖是青岛法院“互联网+执行”新模式的一个侧面。2017年10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银行合作的 “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启动。 系统开通后,每件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送达时便产生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该案件案款的收、付全部通过这个账号进行,案款的收、付数目和时间一目了然。确保每笔执行款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还把执行法官从手工查找账目的大量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8年2月8日,青岛中院主办的“金法媒青岛市信用曝光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根据中宣部、最高法院、银监会通知要求创建,法院、银行业以及媒体共同打造的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该平台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金融机构、法院、媒体等多元合作,推进青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解执行难问题。“金法媒青岛市信用曝光平台”的设计具有鲜明的青岛特色,平台具有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接受公众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宣传信用惩戒、风险管控等多种功能,不仅是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渠道。 

   4月1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通报青岛法院打击拒执等犯罪工作情况,发布青岛中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自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申请执行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自诉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


省高院、市中院发通告“喊”老赖还钱


   5月8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通告》。

   据了解,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执结9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443 亿元,共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7336人/次;2017年4月,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签订协作备忘录以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46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88人;截至目前,共将 96.42万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9.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27.55万例,限制乘坐飞机60.49万例。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中提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未在执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出入境等联合惩戒措施,对其失信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5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向社会发布了《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其中提到,青岛市两级法院已立案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前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在此期间全部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已经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在本通告指定的期限范围内主动向申请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的,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政府支持和补贴,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出入境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的,市两级法院除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外,还将通报至有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督促执行。

省高院和青岛市中院均在通告中表示,欢迎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执行法院举报、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第三方评估进入倒计时


   两到三年能否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是一个关键环节。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协调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15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共同参加评估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完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2018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今年开始,评估专家组将陆续在全国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该纲要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即“四个基本”: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二、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据了解,这套评估指标体系就是根据这四个基本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评估体系不回避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针对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专门设置了一级指标规范执行予以规制。

   课题组发现,有些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债权人拿不到钱,不是因为法院执行不力,而是存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对于这部分案件,不论法院采取何种措施都无法执行到位,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因此,在设计指标体系时,一方面严格限定“执行不能”的认定程序,避免“执行不能”滥用;另一方面,不唯结果是论,不能因个案没有执行到位就一概否定法院的执行工作。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3月份开始,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拉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序幕,两年来,经过艰苦努力,取得重大进展。为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工商、银行等10多个部门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

   为解决财产变现难题,出台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先后出台15个司法解释和33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指挥体系,四级法院统一办案平台全面上线,规范执行权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越扎越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万人次,限制1000多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0多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但陈志远也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年是决战之年,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记者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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