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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法院:申请执行人集体会商制度收实效

2018-03-12 09:38:27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李阿欣

  近年来,平度市人民法院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实行了执行案件申请人集体会商制度。针对同类型疑难案件,邀请申请执行人到庭,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共同商讨执行措施,为大批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提供了协商平台,缓解了信访压力,提高了执行效率。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苏某、姜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苏某、姜某等偿还银行欠款10万元。

  立案执行后,经法院多方查询,被告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该银行,但银行仍认为法院存在消极执行行为。在法院召集的金融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体会商会议上,办案人员将案件办理情况再次告知了该银行,并出示了详细的办案材料,同时向其建议,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家庭生活困难,银行可以与被执行人签订还款协议,由案外担保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协议能按时履行,最终银行同意该方案,双方在法院的主导下达成还款担保协议。在征求银行同意后,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据该院执行法官郭海雷介绍,在会商过程中,对于案件执行有促进作用的,记入台账,限期落实,及时反馈。对于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意见不一致的,耐心答疑。自执行会商制度实施以来,已有69起案件通过协商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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