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创新尝试远程视频开庭,已开庭400余件
2018-03-12 09:23:11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10月23日上午,青岛市中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减刑假释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审理,两起案件的罪犯家属也参加了旁听。记者了解到,这种审理方式不仅使司法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更是一项便民举措,罪犯家属在法院的法庭内就能看到监狱庭审的全过程,从而了解罪犯在监狱内的表现情况和提请减刑假释的原因。据了解,青岛中院于2014年在山东省率先尝试远程视频开庭,2017年7月实现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开庭案件全部依法远程视频,目前已远程视频开庭400余件。通过远程视频,扩大了开庭范围,强化了庭审实质化,实现了庭审活动全程留痕、全程录音录像和全程公开,真正运用信息化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意外的电话
10月16日早上,刚刚赶到单位准备上班的林霞(化名)接到一个电话,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打来的,通知她参加法院的庭审,地点在青岛中院第二十法庭。“在法院审理?不是到监狱审吗?家属真的能参加吗?”几个连续的问号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林霞终于放心了。
说起林霞的丈夫钱某,曾经是同学和同事眼中的工作狂,被判刑之前还是一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钱某在做了项目负责人之后,就不断有人向他示好,请客送礼是常事。最终钱某因在工作中收受他人行贿的9万元后被查获,并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3年6月开始。
“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真是不敢相信,后来他也告诉我自己很后悔。”林霞说,丈夫锒铛入狱,家里的重担落在自己的肩上,为了让丈夫安心改造,认罪悔罪,她每次去探视都告诉对方家里一切都好。
令她感到欣慰的是,丈夫每次都告诉她,在监狱中的伙食挺好,监狱管教对他也很关心,自己能劳动改造,得到了监管人员的认可后还负责管理小组里的其他犯人,不仅能读书看报还经常组织学习。在监狱改造的这几年里,钱某表现积极,各项成绩良好,也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对社会、对家人和社会的危害。
林霞在上次去探视时已经了解到,丈夫因为在监狱中积极改造有不错的表现,已经被监管人员向青岛中院报请假释,“知道最近要开庭,但没想到法院能让家属旁听案件审理。”
首次有罪犯家属旁听
10月23日上午,青岛中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2起减刑、假释案件。远程视频审理案件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这一次的庭审旁听人员中第一次增加了罪犯家属。记者了解到,这在青岛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中还是第一次。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这次庭审是远程视频开庭,法官和旁听人员在青岛中院的法庭内,监狱监管人员、检察员以及罪犯在青岛监狱的狱内法庭内参加庭审,视频、音频信号实时传递,镜头分十几个角度,可以说是全立体地展示了庭审过程。
据监狱管理部门的报请人介绍,钱某入狱后实际执行刑期四年三个月,其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积极改造,历次考试成绩均能达到良好以上,获得表扬奖励7次,报请人认为该犯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出具了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庭审依照法庭陈述、法庭质证、最后陈述等程序严格进行。在法庭质证阶段,除了书证还有钱某同监狱的狱友郑某(化名)出庭为钱某作证,“他表现积极主动,积分挺高。”。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除了探监时间,我没法了解他的情况,时间也比较短,以前在监狱里开庭,我也不允许旁听。现在这种开庭方式,我可以参加旁听,知道他在监狱的真正表现,知道以后如何去关心他,让他好好改造,对法院推出的这项便民服务措施,我个人感觉非常满意。”林霞说,如果这次法院能准许假释,自己一定会敦促钱某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当天上午的庭审中,青岛中院还对另一起减刑案件进行了审理。
青岛中院审监庭副庭长曹志介绍,罪犯家属旁听远程视频开庭,是青岛中院首次尝试新的便民措施,之前在监狱内的法庭开庭审理这类案件,路途较远,法官来回光在路上就要三四个小时的时间,而且因为监狱的管理制度要求,家属很难进到监狱里面的法庭进行旁听。这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即保证了庭审的安全,家属也能直观感受案件审理过程,不管是否准予减刑、假释,都可以做出合理预期,消除暗箱操作的质疑,同时有效弥补狱内开庭家属无法参加旁听的缺憾,有利于家属激励罪犯的改造。
远程视频开庭400余件
近年来,青岛中院在减刑、假释工作中,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多元新需求,打造透明、便民的阳光工作新机制,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据介绍,青岛中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审判公开。为此,青岛中院积极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在青岛中院和辖区内监狱均建设了高清视频科技法庭,其中一处面积为140平方米,硬件设施在山东省属于前列。青岛中院大力开展远程视频开庭,2014年在山东省率先尝试远程视频开庭,2017年7月实现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开庭案件全部依法远程视频。目前已远程视频开庭400余件。通过远程视频,扩大了开庭范围,强化了庭审实质化,实现了庭审活动全程留痕、全程录音录像和全程公开,真正运用信息化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青岛中院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的监督,有效拓展旁听监督渠道,不仅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还邀请社区单位、媒体记者或群众代表旁听,目前共邀请旁听200余人次。青岛中院全面落实在互联网公示、公告和发布制度,案件受理后5日内全部依法在互联网公示、开庭时间全部在互联网公告、结案后7日内裁判文书全部依法在互联网发布。青岛中院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随机抽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成为公众直接监督司法的重要方式,目前已参加开庭审理230余起,书面审理2000余起。通过上述措施,青岛中院将减刑、假释工作全过程,切实有效的置于全社会、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之下。
为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青岛中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自2015年起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定期通报减刑、假释工作,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回应公众和社会的舆论关注,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这项工作。
■新闻延伸
再犯罪率低于千分之一
据媒体报道,山东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平安监所建设,5年来成功改造罪犯11万余名、戒治戒毒人员8500余名、矫正社区服刑人员18.6万名。全省监狱系统连续14年实现安全年,戒毒系统连续多年实现“六无”目标,均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截至目前,山东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3万人,有6.1万人正在接受矫正,均为全国之最;而与此同时,再犯罪率低于千分之一,为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围绕推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山东司法系统确立了执法制度科学化、执法标准体系化、执法管理信息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监督经常化“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5年来,全省监狱系统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8.4万起,实现“零差错”。
围绕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省13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1873个司法所全部实现机构独立、编制单列。5年来投入资金34亿元,新建、迁建、改扩建监狱18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