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遭阻挠,多部门配合化解5年租赁纠纷

2018-03-07 10:12:31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009年,申请执行人即墨环秀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该村)以被执行人青岛某铜材厂拖欠多年租赁费为由起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被执行人返还租赁的场地和厂房。当地法院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未能执结。2013年5月3日省高院提级指定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

    该案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执行人员多次赴即墨开展工作,督促其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对法院的多次督促和劝导不予理睬。期间,擅自将涉案部分厂房非法转租他人继续盈利。该村的村民对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表示愤慨。1300户的村子,有1100户村民联名要求村委收回所占土地,维护村集体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腾空非法占用的场地和厂房,并依法发布公告,责令涉案场地和厂房内的业户限期搬离。

    2014年12月,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人员会同即墨法院和当地派出所等30余人一早到达执行现场。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开导下,被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占房业户,自动腾空将所占厂房。在对被执行人所占的厂房进行搬迁时,被执行人纠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到场进行干涉,并与在场的村支部书记发生肢体冲突,执行干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了事态的发展。下午4时许,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提出配合法院执行,自行搬出剩余的物品,但又提出了部分不合理的要求。后经执行人员耐心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要求,承诺7天内将所占的场地和厂房全部腾空。最终,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房屋租赁纠纷案得到了圆满执行。对此,该村支部副书记及村民代表,来到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赠送“心系百姓、执法如山”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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