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欠近千万房租不还,法院下了执行裁定还敢把房往外租

2018-03-07 10:04:11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崂山区的金光丽园小区北沿街32套复式网点房,产权属于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出租给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开始对方一直拖欠房租。经过仲裁机构仲裁之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把房子腾退出来。在执行过程中,青岛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常青发现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还把房子转租出去收房租。这些租户把租金全都交给了二房东,都不想就这样搬走。刘常青经过和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将大部分租户的租赁关系转移到他们这边,该公司放弃一定的租金收益,租户可以继续在这里经营,案件也能顺利执结。

欠近千万房租被执行

    2013年12月份,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金光丽园北沿街32套复式网点房,租赁时间至2023年。据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磊介绍,对方在经营的初期还能交上房租,但只交了一年,后来就一直拖欠。

    2016年,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017年2月做出的仲裁结果是被申请人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内所欠房屋租金340多万元,并支付合同结束后2016年1月1日至全部腾交房屋之日的租金近500万元。并要求被申请人在裁决送达10日内就向申请人腾交全部涉案房屋。

    因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青岛中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7年8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立案标的是900多万元。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自动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青岛中院11月22日下达执行裁定,责令被执行人及32户房屋内各用户自公告发布之日其20日内自行撤离,逾期撤离,法院将依法强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复杂的租赁关系

    “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不仅不交房租,还把房子租出去挣租金,现在法院强制执行,那些给二房东交了租金的经营户就会受到影响。”这起案件的承办人青岛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常青告诉记者,有些经营户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可能不知道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是个“二房东”,也不清楚对方拖欠房租已经成为老赖,还把租金交给了他们。

    在这条街上上经营一家猪蹄店的小盛和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同,现在才过去两年,猪蹄店的生意也刚刚有了些起色。今年11月份,法官上门通知要他们腾退房屋的时候,他非常不理解。“房租交到明年2月份,合同签了5年的,如果立马让我们搬走,生意可怎么办哪?”和小盛的情况差不多,李先生家的超市也在这个小区门口开了有两年多了,房租也是交给了二房东。“生意做的好好的,房租也都按时交了,谁能想到这个二房东是违法的,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像这样情况的还有10余户租户,刘常青感觉不能搞一刀切强行搬离,。他找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和他们商量,看能不能免除这些租户两三个月的房租,因为不少商户的租金都是交到了明年2月份,等他们的房租到期,再和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合同。这样一来,就不必实施强迁措施,也能顺利将案件执结。

多数商户配合执行

    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黄磊告诉记者,他们为了尽快将房子腾退出来经营,也考虑到这些经营户不容易,就做出了让步。“愿意续租的,我们就保留租赁关系,他们交给二房东那几个月的房租我们也不再重复收了,免费让他们用。”黄磊说,除了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所占用的房产和一家酒店之外的商家基本上都协商的差不多了。

    这些普通租户已经协商好了,还有一个“硬骨头”,就是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占用的房屋和一家酒店。对于这两处房屋的腾退措施,青岛中院下发通知,给出5天的缓冲期,12月30日将采取限电停电的措施。12月26日上午,刘常青又来到金光丽园小区网点房,挨家挨户的说明情况,下发执行裁定和停电通知。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开猪蹄店的小盛已经和真正的房东达成了协议,还会继续承租并经营下去。“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和房东,”小盛看到法官后,马上在通知送达的回执上签了字。其他十余户情况差不多的租户负责人也都积极配合了法院的工作。

老赖还把房子往外租

    “我们是10月份才刚签的合同,刚装修好要营业,没想到是被二房东骗了。”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个姓金的女士,她是这条街上一家炸鸡店的店主。据她介绍,当时她被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人“忽悠”了,自己也没有了解情况,就交了一年的房租还有其他费用一共68000元,自己装修还花了六七万。“法官来了我才知道是被骗了,但是已经投资了这么多,我也想能赚一点是一点就开业了。”金女士对此也是后悔不已,她希望能和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量,继续承租这里。“被骗走的房租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了。”

     记者了解到,除了这家炸鸡店,还有一家桶装水的店也才开业半个月,也是交了一年的房租。当法官告诉桶装水店的负责人,她的店铺要被房东收回时,对方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已经交了房租给“二房东”了。

    对于这两家租户的情况,刘常青表示,他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向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房屋拒不腾退将强制断电

    记者在12月26日青岛中院下发给青岛惠易购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及金光丽园小区沿街32套复式网点内用户的通知上看到,因2017年11月22日下发的要求他们自行撤离的公告已经过去20多天了,还有部分用户没有撤离,因此法院决定于12月30日18:00时采取停电措施,通知用户应该在此时间之前自行撤离,逾期撤离造成的一起损失自行承担。

    据了解,在青岛法院腾退房产的执行当中,此次还是第一次使用断电的措施。为此,青岛中院也给国家电网青岛供电公司崂山客户服务分中心以及该小区的物业青岛宝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该通知。

    记者了解到,此项执行措施外地已有先例,在浙江省法院执行案件中曾取得不错的效果。据了解,杭州中院目前已经与国网浙江杭州供电公司、杭州城投集团达成协助执行的相关会议纪要。法院根据执行需要,可以对被执行人或案件相关人的用电、用水、用气情况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在2日内对查询结果予以反馈。

    针对拒不腾退法院查封、处置房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给电力、水务、燃气等相关部门,要求对涉案房产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的措施,相关部门须及时派员参与执行法院的执行方案研判并协助执行。

    “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同,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的‘老赖’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效果十分明显。”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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