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化解执行难
2018-03-06 11:20:51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李丰波 时满鑫
青岛某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4年1月陷入经营困境。随后大批诉讼案件涌入法院,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83起,标的总额达2900余万元,同时欠国家税款285万元。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平衡原企业职工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2016年12月1日,城阳区法院根据青岛某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青岛某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经过2个半月的审理,2017年2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得以高票通过。3月6日法院裁定确认财产分配方案。目前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实现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本金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达到22.9%。
城阳区法院法官介绍,推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题。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来清理债务,以实现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本案中,法院在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征得部分债权人同意后,将执行案件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实现了案件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高效化解了多方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