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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

2018-03-06 10:39:04来源: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记者从青岛中院获悉,2月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传达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力开展专项斗争。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孝民作了具体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分管领导、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完成好。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市法院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三是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的惩处力度,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充分利用资格刑和财产刑等手段,消除再犯罪的可能性。四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认定及刑罚适用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五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从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与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据了解,市中院及全市各区(市)法院都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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