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四个“完善”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
2018-03-05 12:57:30来源: 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全面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必须思想再解放,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加快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青岛法院将着重从四个“完善”入手,依法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完善对创新核心要素的司法保护
人才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最核心资源,人民法院在审理劳资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注意营造凝聚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司法环境,依法保障人才合理流动。注意加强对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切实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的成长发育保好驾护好航。
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采取灵活审判策略,对经营暂有困难但尚有挽救可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难关。强制执行中,既要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困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审慎采取冻结企业基本账户、查封扣押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措施。对不符合市场需求,资不抵债的企业,探索运用“执转破”等工作机制,推动“僵尸企业”兼并重组或破产清算。
完善与企业的固定司法联络渠道
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要主动与辖区的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固定司法联络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调研重点企业,召开中小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沟通情况,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供参考。
完善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支持
依法审理涉企行政案件,对于不依法办事,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涉及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案件,主动加强法律指导,促进相关工作依法进行;加强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促进营造依法、便捷、有序的行政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