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失败欠银行借款 法院兼顾情理多次宽限促还款

2018-03-02 14:20:56来源: 半岛客户端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015年,陈某等三人(系一家三口)因投资失误导致经营困难,拖欠中国银行青岛一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的借款一直未能偿还。2016年7月,中行诉至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该案审理过程中,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对陈某等三人的住宅房产和经营性用房进行了财产保全。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逾期后,陈某等三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中行于2016年9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同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执行。

    鉴于本案执行标的数额较大,且涉及到被执行人的家庭住宅,执行法官充分预估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将释法明理贯穿执行工作的始终。执行期间,陈某向法院陈述了其在企业经营等艰辛和困难,表示其目前居住房产是多年经营的辛苦所得,希望能给予宽限期限,尽最大的努力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在充分保护申请人权益的基础上,兼顾被执行人陈某等一家三口的生活情况,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中行先后两次分别给予陈某三个月和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陈某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8月23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启动了网络拍卖程序。

    拍卖公告期间,陈某再次申请给予宽限。执行法官向陈某告知了撤回拍卖的法定事由,并敦促其还款。最终,陈某在拍卖日的4天前,凑足了600余万元还清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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