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 青岛市即墨区岭海中路88号逸景湾11号楼1单元301户

2020-10-12 16:30:23来源:

 
标的物介绍
 

不动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青岛市即墨区岭海中路88号逸景湾11号楼1单元301户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法院依法查封

权证

未办理

标的所有人

徐群英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0年8月7日

标的现状

规划用途

商品住宅

是否已腾空

毛坯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本院已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标的物介绍

房屋情况

房屋2018年竣工,面积117平方米,总层数25

瑕疵声明

该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手续

标的物估值

标的总价

996138

费用总价

 

 

 
标的物位置
 
山东省 青岛市 即墨区
岭海中路88号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莱西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19日10时至2020年10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莱西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573637FF22AA093834D63395403A66BF,户名:莱西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即墨区岭海中路88号 11号楼1单元301户房产一套。

起拍价:718000元(柒拾壹万捌仟),保证金:50000(伍万元),增价幅度:5000(伍仟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10月18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被执行人(纳税人)的法定税费(不包括买受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依法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被执行人(纳税人)不动产历史欠缴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不动产转让登记所需要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10月29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青岛路支行,账号:902010280434205000013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李法官

联系电话:1850639611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拨打,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参与拍卖的具体操作步骤。保证金和拍卖尾款交付法院相关银行账户后,银行和法院有5个工作日账目交割时间,请办理相关手续前电联咨询相关款项是否到账)

本院地址:山东省莱西市黄海中路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二十九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莱西市人民法院将在莱西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莱西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573637FF22AA093834D63395403A66BF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被执行人(纳税人)的法定税费(不包括买受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依法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被执行人(纳税人)不动产历史欠缴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不动产转让登记所需要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莱西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莱西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详见拍卖公告)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青岛路支行,账号:9020102804342050000131)。买受人在交清全款后的法定15个工作日内,本院将依法办理书面材料交付手续(即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届时,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莱西市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莱西市黄海中路5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因银行法院之间有5个工作日的账目交割时间,为避免网络转账后等待账目交割。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李法官0532-83109367 185063961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〇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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