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连秀梅的家具、地毯及其他财产共91宗
2019-10-21 14:06:52来源: 阿里拍卖
拍 卖 公 告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1日10时至2019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暂存于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9号青岛陆洋家居有限公司内为被执行人连秀梅所有的的家具等财产。详见标的物调查表(本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跟本院予以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及财产明细)。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本院(2017)鲁0203民初1172号民事判决书。
起拍价:224850元,保证金:44000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至2019年10月16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物咨询。(申请执行人代理人:13730986923)
2、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预约并统一前往看样,看样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点统一进行看样(不再另外开放时间看样),申请看样人必须在当日9时30分至青岛市市北法院执行局406室集合统一前往看样(延安三路36号)。(承办人联系方式:0532-81606272)。
3、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0532-81606272徐法官;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0532-81606272徐法官);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拍卖成交付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提取手续。
4、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被执行人连秀梅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五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法官徐法官(电话0532-81606272)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6、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提取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4日24:00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行,账号:3805010104001965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电话:0532-81606272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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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财产调查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物品损坏、形状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0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详见拍卖公告),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方式、交款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提取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2-88691160
法院咨询电话:0532-8160627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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