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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腾房,执行干警出手了……

2019-07-22 11:28:01来源: 半岛+

7月17日、18日,市南法院集中力量对市南、胶州两处房屋实施强迁,顺利完成两处房屋的强迁任务。

“软对抗”拒不履行,“硬执行”强制腾房

7月17日上午,市南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在江苏路派出所民警同志的协助下,历时两个多小时,顺利完成登州路8号房屋强迁任务,此前被执行人表面承诺腾房,但暗地里迟迟不予履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南法院遂对其实施强制腾让。

申请执行人山东某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市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青岛某公司腾出其承租原告山东某局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登州路8号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9年5月5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判决履行。

2019年5月28日,市南法院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到庭,被执行人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定交付房屋。但到期后,被执行人一直拖延腾房,市南法院遂果断实施此次强迁工作,执行干警前期准备充分,勘查到位,到达现场后迅速破门进入涉案房屋,快速完成清理登记工作,并将涉案房屋移交申请人。

烈日炎炎跨区执行,群众围观顺利强迁

7月18日上午,在执行局局长马涌的指挥调度下,市南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五辆警车,奔赴胶州开展集中强迁工作。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1年市南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某银行对被告黄某提供抵押的位于胶州市茶庵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501户房屋以其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申请市南法院强制执行,市南法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涉案房屋由买受人金某竞得。后市南法院依法在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房屋占有人在2019年7月8日前迁出房屋。在此之前执行法官联系房屋占有人,并告知了其权利义务关系,房屋占有人称其已经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涉案房屋,并提交了购房合同和收据,执行法官已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对抗案件执行。房屋占有人仍拒不履行,市南法院遂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迁让。

当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经勘查,房屋内暂时无人,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开锁强行进入房屋。房屋内,一片狼藉,杂物遍地,执行干警经过两个小时的登记、清理,才完成此次强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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