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9号9号楼2单元102室住宅房产
2019-02-20 11:24:16来源: 淘宝网司法拍卖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句容市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9号9号楼2单元102室住宅房产的拍卖公告
句容市人民法院将在句容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3,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进行下列公开拍卖活动:2019年2月25日10时至2019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一次拍卖竞价会;2019年3月18日10时至2019年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如拍卖成交,将不再进行下一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9号9号楼2单元102室住宅房产,建筑面积:87.38m²。所在楼层及总层数:1/5,普通装修,详情见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房地产估价报告》电子档。一拍起拍价:270万元,保证金:54万元;二拍起拍价:230万元,保证金:4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向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先委托,后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承担情况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税费负担”一栏,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句容市支行,账号:32001757336050843295-0113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及相关图片摘录自苏信房地估字(2018)(句容)第01002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0511-87996201 17705292131(谢)
法院监督电话:0511-87996153、0511-879961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网址: http://www.jsjr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负责诠释。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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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须 知
句容市人民法院将在句容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3,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进行下列公开拍卖活动:2019年2月25日10时至2019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一次拍卖竞价会;2019年3月18日10时至2019年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如拍卖成交,将不再进行下一次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向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先委托,后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及有委托关系的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税费负担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句容市支行,账号:32001757336050843295-011397),并在缴清余款后联系我院工作人员预约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地址:句容市经济开发区洪武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由执行法官通知买受人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拒不履行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11-87996153、0511-879961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996201 17705292131(谢)
本《须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负责诠释。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9号9号楼2单元102室住宅房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苏1183执恢1号 2、证号:02417861,登记时间:2014年4月2日。 | |
标的所有人 | 时**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国有出让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租赁情况 | 无 | |
户口情况 |
| |
钥匙 | 无 | |
房屋使用情况 | 产权人自住 | |
可否看样 | 不便 | |
是否支持贷款 | 否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配套情况 | 水电卫生设施齐全,如有水电物业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有抵押 | |
限购情况 | 不限购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 |
是否负责搬迁 | 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87.38m² |
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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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年龄 | 建成于1999年 | |
装修情况 | 普通装修 | |
拍品瑕疵 | 成交后本院不负责清场搬迁 | |
其他介绍 |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包含房屋、相应土地以及与其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辅助设施,但不包括可移动设施。 | |
标的评估总价 | 315.9万元 | |
标的物估值 | 房产评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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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外评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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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负担 | 过户所涉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相关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586185432530.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9.596f4cdaJL9qed